激光产品的分类
I类激光:
其连续波功率很小,只达微瓦或 亚微瓦级,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危害, 一般不必釆取防范措施。例如:激光打印机等。
II类激光:
功率为(0.1-1)mW,仍属小功率范围,可以用肉眼观察。其输岀剂量不超过1类激光源的很大允许辐射剂量,虽不是安全的,但眼睛对这类激光源看久了会自动生厌(眨眼)。
IIIA类激光:
其连续波输出功率达(1-5) mW, 通常应加防护措施,其工作区及激光源本身均应挂相应的警告标记,另外,利用光学仪器直视这类激光源会眼睛带来危害,也应加强防护。例如:YAG导光臂指示红光。
IIIB类激光:
其输岀功率为(5-500) mW,直接靠近这类激光源会对身体有危害;通过漫反射器观看这类激光源,距离在150mm以上。观看时间短于10s则是安全的。此类激光源应设警告标记。
IV类激光:
激光输出功率在0.5W以上,即使通过 漫反射也有可能引起危害,会灼伤皮肤,引燃可燃物。用户操作这类激光源时应特别小心。这类 激光源应配备明显的警告标记。例如:半导体激光、YAG激光、CO2激光。
激光的防护措施
了解激光的危害性,红激光防护玻璃哪家好,当可就激光的安全使用,建立制造者与操作者、使用者、管理者分工配合的基本观念及措施。
1、激光产品制造者的安全责任
制造者应提供周到的防护步骤及设施,使其产品具有基本的安全性。购买者验收时,则须确认所购产品具备此等安全性。
a、认定激光级别
制造者须测定光束质量,据以认定其产品之危险等级。
b、提供适切标示及指引
制造者须根据光束状况和级别,提供适切数据,包括在适当的位置( 如孔径处 ) 附着适当标志;并提供操作与维修之安全指引及重要规格数据。
c、备妥基本安全设施
激光产品应有坚固的护罩(Protective housing)、安全连锁(Safety interlock)、钥匙开关(Key switch)、发射指示器(Emission indicator)、光束弱化器(Attenuator)、手动重开机装置(Manual reset)等。
操作激光设备时,必须注意安全防护
当我们在作业中要采取防护安全措施,需佩戴能够衰减激光波长的激光防护眼镜,穿戴耐火、耐热的防护服以及特定的防护手套和防护面罩等。
激光加工激光都属于四类激光,激光束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,会烧皮肤、损坏眼睛。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护眼睛,千万不要把眼睛直接对着激光输出口,以免受到伤害。
姓名: | 叶经理 ( 销售经理 ) |
手机: | 13801302387 |
业务 QQ: | 2079256500 |
公司地址: |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0号301室 |
电话: | 010-83529598 |
传真: | 010-83523816 |
Copyright © 2024 金吉宏业 版权所有